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4:30开始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霄云。
6、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199,37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7,14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2,2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2,25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2,2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中联(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6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31%;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9%;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0%。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28%;反对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36%;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3%;反对1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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