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增加前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加后的经营范围
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国内贸易代理,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加工,包装服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管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基
于前述经营范围的增加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1.全文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描述 ,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
员会”代替; ;
2.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3.条款序号按照实际需要排序,上述两类修订情形、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
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第二条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昌 (以下简称公司)。
市青云谱区工商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10068345967X2。 9136010068345967X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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