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兴斌
本人顾兴斌,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5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3次,全部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应参加股东会2次,全部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各项会议前及时履行会议通知程序,并提供了会议相关的议案材料,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2025年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2 2 0 0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均参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3 3 0 0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025年度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且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参加4次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审计工作的重点,对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等3项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各种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了解公司是否配合或有妨碍外审机构年度正常工作的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管理、董事会和股东会组织、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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