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阳光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82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6,497,249.05 元,余额为人民币 622,324,750.95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525,150.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0,799,6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出具报告编
号:天职业字[2022]7663-9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434,064.0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7,349,546.60元,本年度使用18,084,517.4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15,434,064.09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13,659,436.0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 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8,293,900.10元,其中:25,792,755.3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501,144.71元系子公司安徽华好阳光乳业 有限公司归还公司的往来款误入募集资金账户,经自查后,相关款项公司已原路 退回。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二次修订。根据《管理制 度》,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报告期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1502208229300092653 活期、定期 147,549,204.04(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36050154015809688888 活期、定期 126,324,862.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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