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传远)
作为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
举,本人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邓传远,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二级律师(高级)、高级经济师。1996 年 12 月起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
务所执业,2022 年 6 月始任事务所主任,2020 年 6 月始历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副
会长、会长,2025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广州市委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咨询专家、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暨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审核专家委员、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理事、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300146.SZ)独立董事等职务。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共召开 1 次
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无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 反对或弃权。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含视频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事会次数 议
邓传远 1 1 0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共主持召开全
部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全部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邓传远 1 1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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