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长青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0.00 万股,发行价格 1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13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57,406.4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1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26,222.81 26,222.81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72.87 15,272.87
3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6,102.90 6,102.9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52,598.58 52,598.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分步建设,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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