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上市后适用)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 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1022148101158Y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批准/核准/注册日期】经【批准/核准/注册机关全称】批准/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于【批准/核准/注册日期】经【批准/核准/注册机关全称】批准/核准/注册,发行优先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股份数额】,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YACHOO TECHNOLOGYCO.,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旗海路 55 号/31710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回报员工,贡献社会。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橡胶履带、挖掘机履带、挖掘机履带板、收割机履带、收割机配件、工程机械履带、三角带、同步带、输送带、密封件、机械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金属制品、电子元件、电机制造、销售;新材料研发;模具的研发、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为:
(1)王文杰以原持有的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出资
43,272,727 股,占股份总数的 77.2727%,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出资完成;
(2)王大元以原持有的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出资
7,636,364 股,占股份总数的 13.6364%,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出资完成;
(3)宁波星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原持有的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的
净资产折股出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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