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解除股份限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00,000 股,于 2023 年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900,000 股增加至 73,200,000 股。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73,200,000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52,475,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724,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的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515,215 股,占总股本的 18.46%,
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5 月 9 日限售
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515,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备
名称 数(股) 比例(%) 量(股) 通数量(股) 注
潘年 12,610,221 17.23 12,610,221 3,152,555 注
华 1
郭垒 904,994 1.24 904,994 226,248 注
庆 2
合计 13,515,215 18.46 13,515,215 3,378,803
注 1:潘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610,221 股,本次解除限售 12,610,221 股。潘年
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潘年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 3,152,555 股。
注 2:郭垒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4,994 股,本次解除限售 904,994 股。郭垒庆先
生为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郭垒庆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 226,248 股。
注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 4:表中合计数差异为计算尾差所致。
5、上述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减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2 名,分别是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潘年华先生及公司董事郭垒庆先生。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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