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3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7.3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7.02 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7 月 3 日、2025 年 8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4 日、
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6 年 1 月 6 日、
2026 年 2 月 3 日、 2026 年 3 月 3 日、 2026 年 4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03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42.7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44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206,483.00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2025 年 4 月 26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前一日期间,除公司董事长徐建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1,500 股;董事徐建军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割其持有的公司 125,577 股股份至柳玉琴女士名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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