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07-18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756家,收费7.35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12月,公司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上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具体审计计划等相关事项的沟通,并审议通过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
(三)2026年3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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