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所有董事,包括内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职工董事)的非独立董事;
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期限均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内部非独立董事
内部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与激励方案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内部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并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完成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以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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