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渝富控股取得机电集团 80%股权)
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财务顾问声明
本财务顾问接受渝富控股委托,担任渝富控股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南证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自登康口腔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上市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基于的假设前提是上述资料和意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未对上述资料和意见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意见不构成对登康口腔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旨在就本持续督导期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本意见正文所列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
(四)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财务顾问重点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登康口腔以及其他机构就本次收购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录
财务顾问声明......2
目录......3
释义......4
一、上市公司收购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5
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7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8
四、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10
五、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情形......12
六、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12
七、持续督导总结......12
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
本持续督导意见/本意见 指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
2026 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收购报告书 指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登康口腔 指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人/渝富控股 指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重庆百货 指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集团 指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轻纺集团 指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渝富控股通过增资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
机电集团 80%的股权,从而间接支配登康口腔 59.83%的
收购/本次收购 指 表决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
登康口腔 61.57%的表决权。本次收购不会导致登康口腔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登康口腔的控股股东
仍为轻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度报告 指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指 《重庆登康口腔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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