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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19:53:01 股吧网页版
博纳影业: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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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和
2026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和《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合称“会议通知”),在法定期限
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人员、登记
办法等相关事项。
1.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4:15 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 2 号博
纳大厦 16 层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主持,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
议。
1.4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2.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 根据对公司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
件或营业执照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等
文件的查验,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91 人,代表股份 320,651,2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88%,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318,296,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17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8 人,代表股份 2,354,53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5%。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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