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2 17:41:41 股吧网页版
博纳影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6-028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鉴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 5 月 20 日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
意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豁免本次
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于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于冬先生(主任委员)、齐志先生、冯仑先生

审计委员会:王进先生(主任委员)、冯仑先生、葛明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冯仑先生(主任委员)、王进先生、江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葛明先生(主任委员)、王进先生、江华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董事于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参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于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冬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保障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执行的高效衔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与发展阶段,确保战略规划稳定落地。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边界,确保重大事项均经董事会集体决策,且决策程序科学、规范。同时,公司已经构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全方位独立体系,并借助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监督制衡机制,有效防范内控风险,维护公司治理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
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齐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简历参见附
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行政
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蒋德富先生为公司行政总裁(简历参见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