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50:30 股吧网页版
博纳影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喜事务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喜事务所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先生。中喜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喜事务所注册会计师4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324人。中喜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4,911.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8,38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77.80万元。2025年度,中喜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42家,收费总额6,278.9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二)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
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翔,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起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自 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者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彪,202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 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自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者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2004 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一直从事证券业务的项目复核工作,未有兼职情况,拟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2次;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独立性

中喜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审计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喜事务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中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事务所就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机制

中喜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