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6 年度,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11,469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6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分别向银行合计申请 667,355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在 2026 年度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 SENTON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胜通
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新加坡”)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胜通新加坡提供预计不超过 19,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31,469 万元)担保额度,用于为胜通新加坡购买 LNG 及开展套期保值期纸货的交易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日止,在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不再就每笔授信业务或担保业务履行审议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因担保预计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该事项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分别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合计申请 667,355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日止。各银行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融资机构 本次计划申请授信额度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00 万元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万元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10,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3,000 万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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