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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8:22:02 股吧网页版
锡装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健全经济运行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司经营风险防范能力,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为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提供经费保障。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二)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五)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规避有关风险,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审计部设审计部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经理的考核。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对象及依据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

(一)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流程、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三)董事会认为适宜的其他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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