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新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在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现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自查情况与承诺函》。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董事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孙新卫 9 9 0 0 0 否 2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认真审查,
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我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和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我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均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
章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定期报告审议,年度审计过
程中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并参加了所有的会议,切实履行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出席情况 会议内容
2025 年 1 月 8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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