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晓鸣,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无锡松下冷机压缩机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经营企划系长;恩欧凯(无锡)防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部课长、副部长、部长;住化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采购物流课课长;无锡和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1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法德东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自查情况与承诺函》。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大)会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冯晓鸣 9 9 0 0 0 否 2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认真审查,
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我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和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议相关议
案。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会议
召集人组织并出席会议,并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出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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