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3 17:49:01 股吧网页版
信凯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凯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弢 联系电话:021-5551830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浩 联系电话:021-5551832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浩、张凤天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8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实地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2、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3、查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取消监事会前)决议及会议记录;
4、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董事、取消监事会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
5、了解公司与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报告;
2、访谈内审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转情况;
3、查阅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议程序、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历次公告文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取消监事会前)、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3、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公司资料,了解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