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001335 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规定 现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浙江信
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2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序号 原规定 现规定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3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定的其他人员。 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正、公开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4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
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5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明面值。
6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739,560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93,73
股,均为普通股。 9,56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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