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信凯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当前外汇市场波动加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聚焦主业,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公司利润的不确定性,实现提升经营可预测性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匹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二)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它相关部门批
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
险,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境外开展衍生品交易,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四)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8%。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五)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多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之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 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及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
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会造成延期交割或者无法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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