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信凯科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信凯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发布的《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通知”)及其他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
已作出相关决议。根据召开通知,本次股东会将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公司
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 20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召开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