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 23,434,890 股,并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0,304,67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3,739,56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东户数为 1 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109,14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 诺 期 限 :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本企业取 2021 年 12 月
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29 日-2024 年
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12 月 28 日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 承诺履行已完
上述股份。 成。承诺方严
格履行承诺,
未出现违反有
湖州慧凯 关 承 诺 的 情
创业投资 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 承 诺 期 限 :
伙)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 2025年4月15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2026年4月
14 日
承诺正常履行
中。承诺方严
格履行承诺,
未出现违反有
关 承 诺 的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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