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07:12 股吧网页版
信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1335 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43.489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6.66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1.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385.4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3324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集资金

1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 16,462.52 16,462.52 16,462.52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0,000.00 10,000.00 7,922.92

合计 26,462.52 26,462.52 24,385.4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