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的全体员工。具体而言:
(一)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适用本制度第三章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薪酬管理,适用本制度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三)其他员工的薪酬管理,适用本制度第四章的规定;
(四)除前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有特别规定外,本制度其他章节的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政策与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策略、经营目标和企业文化相匹配;
(二)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体现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和个人贡献度;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强化薪酬与绩效的联动,实现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效果;
(四)合规透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合规有序;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薪酬支出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薪酬管理体系与决定机制
第四条 薪酬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而相应调整。
第五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六条 薪酬分配原则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三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八条 本章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薪酬确定与调整原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薪酬调整主要依据以下因素: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公司战略调整;
(四)个人的职位及职责调整。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第十一条 薪酬结构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一)基本薪酬:即年度基本收入,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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