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年 3 月,已实现了集团化、一体化管理和国际化发展,成为当今中国具有品牌影响力且具备国际服务能力的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至今在全球 21 个国家或地区
设立成员机构,共 103 个办公室(中国境内 30 个办公室,中国境外 73 个办公室)。
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查了拟聘任审计机构信永中和的执业能力和资质,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说明
信永中和及其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执业的关联关系、利益冲突,其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基础。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与专业能力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与独立性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违规和独立性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合理性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收费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公允水平,收费标准与审计工作量、审计难度完全匹配,收费支付情况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收费、变相收费等情况。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施过程监督
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与信永中和相关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现场项目经理等)召开了审计沟通会,对年报审计方案、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和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跟踪了信永中和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抽样、往来函证、实地核查以及审计底稿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时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
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汇报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价
(一)审计工作质量
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审计结论客观、准确、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关联方交易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工作效率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并提交了审计报告,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响应、积极处理,未影响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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