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
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
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物医药、农林牧渔业等多个行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幸致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
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勇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机械制造业、能源、房地产等多个行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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