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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9 20:12:42 股吧网页版
智微智能: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718.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4.84 元/份。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8.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89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25,229.06 万股的3.53%。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718.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7%;预留授予不超过 172.00 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33%。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为 54.84 元/份。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6 个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2)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股票期权失效。

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权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
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三季报披露
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等待期相同;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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