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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1:05:22 股吧网页版
智微智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坚持以风险导向、重要性为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曜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腾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云智连科技有限公司、腾云智算有限公司、深圳市街未觉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艾玮智途科技有限公司、智微智算(南宁)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内部监督、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以及提升经营效率与效果。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陆续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具体规范的完善的治理制度;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实现与控股股东在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对应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依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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