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34:04 股吧网页版
智微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智微智能,证券代码:
001339)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连续 3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发函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
生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4,511,200 股,本次减持与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和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87 亿元,
同比增长 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 亿元,同比增长 36.8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1.7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 22.54 亿元。2026 年一季度公司智算业务订单增加明显、ICT 基础设施业
务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3 亿元,同比增长 52.96%;净利润 1.09 亿
元,同比增长 159.13%;扣非净利润 1.00 亿元,同比增长 177.69%。

3.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拟开展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890.00 万份,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76 人,该事项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其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