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
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1.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系在原台州富岭塑胶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 公司系在原台州富岭塑胶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为 91331081610003022Y。 代码为 91331081610003022Y。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或更换。担任法定
3.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增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4.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5. 间权利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