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6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330,000
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
司总股本为 441,99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89,32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467,849,97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9.39%;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121,470,0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61%。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760,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89,32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464,08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8.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5,23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户数共计 3 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75,416,2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派发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3 名,分别为穀风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富
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上述
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正常履行中
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5 年 7 月
23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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