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岭股份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超募资金(含利
息、现金管理收益)合计约 1,733.82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5 号)同意注册,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3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8,084.9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84.8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800.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46014_B01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确认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安排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投入募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 62,105.23 42,100.00 41,889.83
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000.00 4,000.00 528.32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4 超募资金 1,700.08 1,700.08 0.00
合计 87,805.31 67,800.08 62,418.1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
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41,889.83 万元,占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 99.50%。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合计约 1,733.82 万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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