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国达,作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国达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温州建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项目负责人、温州鹿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等;现任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
事会和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金国达 8 1 7 0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 2025年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全年共组织并主持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此外,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议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审计部关于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及专项检查结果的汇报,及时掌握审计部工作情况。在年报审计关键阶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司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同时,持续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专业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通过按时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等会议、实地考察、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程,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履职,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