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岭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5 号)同意注册,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33.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8,084.9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84.8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00.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46014_B0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678,000,786.55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585,769.92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1,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 8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591,429.8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40,278,737.63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83,902,785.76
其中:2025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83,902,785.7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96,462.88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会同保荐机构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七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以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管
理、使用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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