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现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3,200,000 股
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800,000.00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认为本年度的利
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314,952.1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532,540.7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母公司 2025年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7,253,254.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9,138,129.22 元,减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60,415,553.00 元,2025 年末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64,001,862.90 元。
2.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3,200,000 股为基数测算,
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800,000.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3.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时,则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届时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30,800,000.00 元,2025 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605,600 股,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3,327,177.4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金额为 44,127,177.40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1.3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800,000.00 60,415,553.00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