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由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协保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77人,代表股份140,475,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5.72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9,326,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5.1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148,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19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3,843,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07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694,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5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1,148,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192%。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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