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子公司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铠安能”)为“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泰铠安能实缴出资,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实缴出资事项等具
体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
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泰铠安能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协议签订主体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
号 (万元) 途
湖北泰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武汉 127923740910 平安电工武
1 安能科技 公司武汉分行 新华路支行 001 0.00 汉生产基地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
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辖内分支机构(招商银行武汉新华路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27923740910001。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二“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1,000.00 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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