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评价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促使企业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执行,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综合评价。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以风险为导向,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从治理结构、管控层面、业务活动、综合行政以及监督层面等进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明确公司的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监督。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中,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结合企业的行业环境、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等经营实际,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确保评价结果有充足且适当的证据支持。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其中重点检查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晟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在建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在管理层领导下的经营团队组成的法人组织架构。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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