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4 19:09:21 股吧网页版
南矿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顺山。

5、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 300 号研试中心三楼。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 8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385,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4,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2,284,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1,716,000 股,下同)的 65.62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2,240,7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55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14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1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3 人,代表股份 1,151,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8%。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9,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65%;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93%;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331,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09%;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