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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非独立董事曾华春先生、独立董事瞿明仁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曹丽梅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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