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5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9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新华先生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人,代表股份110,857,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9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10,75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9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1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1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1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者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21,7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反对票23,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票11,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461%;反对票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59%;弃权票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8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0,846,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票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票10,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3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0,831,05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反对票 15,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票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7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814%;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