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播恩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号 271 文《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3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7,60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5,700.7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05.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606.20
减:券商保荐与承销费用 3,18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34,426.20
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858.50
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 8,542.40
减: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 3,438.06
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上市信息披露等其
他相关发行费用 1,662.20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32.5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8,557.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3 年 3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均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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