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海森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 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61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67,571.85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12号)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
号 额
1 年产 300 吨 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 41,438.76 36,644.94
药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7,604.23 7,604.23
3 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 11,151.39 4,363.34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合计 76,694.38 65,112.51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的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调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并以自有资金全额置换前述工程项目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了前述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新项目“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了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资金结转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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