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6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5,821,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0,667,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2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00股,并于2023年4 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0,000股。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68,000,000股增加至100,640,000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由48,311,700股增加至71,501,316股。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2,013,000股限制性股票,前述授予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0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640,000股增加至102,653,000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无变化。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02,653,000股增加至151,926,440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由71,501,316股增加至105,821,948股。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2025年9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424,760股限制性股票,前述授予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10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1,926,440股增加至152,351,200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
发前限售股无变化。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52,351,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11,381,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0,969,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6名,分别为: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控股”)、王式跃、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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