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森药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2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为 5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8 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本次
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68,000,000 股增加至 100,64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由 48,311,700 股增加至 71,501,316 股。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13,000 股限制性股票,前述授予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640,000 股
增加至 102,653,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无变化。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毕。
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102,653,000 股增加至 151,926,44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由 71,501,316 股增加至 105,821,948 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11 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760 股限制
性股票,前述授予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1,926,440 股增加至 152,351,2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无变化。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52,351,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11,381,5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1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0,969,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6 名,分别为: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控股”)、王式跃、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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