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式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式跃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式跃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式跃先生将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式跃先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王式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式跃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式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28,109股,通过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43,08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571,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5%。
王式跃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王式跃先生已辞去董事长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雨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雨潇女士原任公司副董事长,本次当选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董事长”,因此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王雨潇女士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管理层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情况
鉴于王式跃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该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王雨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并推举王雨潇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王雨潇女士、艾林先生和郑刚先生组成。
四、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雨潇女士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该安排有利于提升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合理性。
在保持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王雨潇女士虽担任董事长,但不兼任公司任何高级管理职务或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自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董事会中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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