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沈哲)
本人作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沈哲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9 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任教,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85)、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4)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了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董事会,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角度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先后审议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先后审议了关于《2023 年内审部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4 年内审部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本人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同时认真考察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并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并先后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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