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8:35:42 股吧网页版
通达创智: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2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通达创智(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81,477,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1,1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08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7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1%。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7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